同济大学200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
一、同济大学是教育部所属全国重点大学,四平路校区位于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,网址:www.tongji.edu.cn(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:bkzs.tongji.edu.cn),联系电话:021-65982643,邮编:200092。
二、同济大学分省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、说明(详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及各省高招办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的材料)。
三、同济大学普通本科生以重点院校首批第一志愿招生录取,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,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余下专业招生计划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。同济大学录取时按1:1.2提档(个别省除外)。
四、同济大学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是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,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,一般情况下,第一专业志愿优先2分录取专业,其他二、三等专业志愿之间考分高者先录取,同等分数情况下,专业志愿在前者先录取。
五、同济大学按计划录取,如最后一个计划录取时出现高考成绩并列考生,理科录取以数学成绩、文科录取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
六、同济大学对各省规定的加分政策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均认可(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。在录取专业时,不认可未经同济大学选拔的运动员和文艺特长生加分,照顾性加分最多认可10分),并按加分后的高考成绩进行排序录取。
七、同济大学是教育部首批自主招生试点单位,除保送生免试直升外,在国家统一考试基础上,对部分高中优秀毕业生实行多元化评价招生录取办法。经学校选拔审核,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,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且达到省重点线以上(上海地区重点线以上)即可被我校录取。同时,在高考成绩基础上加20分(上海30分)参加专业排序录取。其他自主招生被确定为优秀考生的对象,其高考成绩达到学校招生录取提档线,即给予确定的加分后参加统一排序录取。
八、同济大学为有利于学生个性得到更充分的发展,有利于学生更适应社会需要,从2004年开始,普通本科实行以通识教育为基础的宽口径专业教育的培养模式,并且学完一年级课程后,学习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学生有资格提出转专业申请(除艺术类专业不能申请转非艺术类专业),各学院根据学生情况和办学条件决定是否接受申请。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一~二年级后按学校规定及各学院情况进入专业继续学习。
九、同济大学各专业招生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。
十、同济大学外语类专业只招高考英语科目考生;医学类专业教学中涉及外语为英语;女子学院的专业只招女生;已录取德语专业的新生,入学后须进行面试(详见“新生入学须知”),个别不合适者,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。
十一、同济大学建筑学、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普通本科专业一年学费6000元;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一年学费10000元;软件工程按学分收学费,每学分400元;中德工程学院本科专业一年学费15000元;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及职教师资本科专业一年学费5000元;普通本科生住宿费一年600~1200元。
十二、同济大学对普通本科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,金额为3000元/人。凡高考成绩(不含加分,文理科合一计算)名列我校在各省录取学生中前2%的学生以及高考成绩(不含加分,文理科合一计算)名列我校在上海地区录取学生中前50名的学生均可获得新生奖学金。